无端笔

写想写的,不服于世俗

兼爱与老吾老

孟子说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”,这在很多人看起来就算墨家的“兼爱”了,甚至于想到墨子也曾师从儒家、儒墨同源等等。然而别忘了,孟子对于墨家的态度从来都是极端贬斥的,有时甚至骂那些墨家人说他们是不知礼义、无父无母的禽兽——这哪里是赞扬“兼爱”!

儒家提倡的爱有差等,并不与亲善社会中每一份子(“老吾老”)的思想违背,毕竟他只要求对别的老人“及”一下就可以了;而墨子的兼爱,则主张无差别地爱人,怎样对待自家的长辈,就得怎样对待邻家的老人,甚至于大马路上随便一个老人都得这样对他——而且不止这样,哪怕你遇到了一个黄口小儿,就算你是股肱之臣或耄耋长者,都得向对父母一样爱他,像对自己一样爱他。不仅儒生,就是任一个精神正常的人,都会觉得这样的要求太苛刻,太不顾长幼尊卑,太荒唐。

儒家的大同已经是很高的理想,老吾老也已经离着现实较远,值普遍的存在与口号里成了空话;然而墨家更为激烈,直接废除人的差异,讲究绝对的平等。墨家的速亡大概也源于此!想想,一个苛责到让人以殉道般的热情去奉行教义的学派,怎么能长久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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